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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济南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任务和“1+474”工作体系,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产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加快提升发展水平,按照《济南市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企〔2010〕31号)相关规定,现将济南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便民肉菜工程

  1. 便民肉菜店建设。重点对拥有20家连锁店以上的商贸企业在主城区二环路以外,便民肉菜工程尚未建点覆盖的社区新建(下同)的便民肉菜店或综合性社区超市、便利店给予扶持。便民肉菜店肉菜营业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综合性社区超市、便利店肉菜区营业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在同一社区内一个店不能完全覆盖的可以扶持设立多个便民肉菜店,店与店间距不小于500米。对申报期内开业正常经营并经验收合格的直营店,按照肉菜(含副食调料)区实际营业面积不高于每平方米400元、单店最高不超过4万元予以扶持,申报企业年度建设不少于3个,最高扶持50万元。

  2. 社区菜市场建设。对主城区范围内室内(场内)经营的菜市场,经营主体明确,经营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市场出租率不低于80%,经营生鲜、蔬菜、水果、粮油等农副产品摊位数量不低于总摊位数的65%,蔬菜经营区须有80%以上的摊位正常运营,肉菜追溯系统完善。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经验收合格的菜市场,对运营主体按市场经营面积每平方米不高于400元给予以奖代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分两个年度拨付,每年度按审核扶持金额的50%拨付资金。对2018年度已按审核金额50%拨付的菜市场,经核查正常运营的,在2019年度拨付剩余50%。

  3. 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参照国家商务部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及要求设立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按照集餐饮、家政、生鲜、维修等基本生活服务于一体,突出一站式、便利性、规范性和持续性的要求,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经营服务业态不少于6个。对符合以上条件经验收合格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按照每平方米400元给予运营主体以奖代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分两个年度拨付,每年度按审核扶持金额的50%拨付资金。

  (二)放心早餐工程

  对新建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以及在各区县城区的老旧社区、新建楼盘、办公写字楼和部分乡镇驻地等“服务盲区”发展的放心早餐连锁店给予以奖代补。

  1. 新建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补助标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最高补助不超过40万元。

  2. 新建早餐连锁店项目补助标准。单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老字号工程

  支持我市商贸流通行业的老字号品牌(获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济南老字号”,可以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展。

  1. 老字号品牌聚集区项目。对在我市国家级、省级特色商业街区、5A级旅游景区申报期内开设新店并实际运营的老字号品牌企业,其单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每平方米600元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如同时符合其他项目申报要求,不再重复补贴。

  2. 获得各级老字号认定项目。对申报期内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济南老字号”品牌给予一次性奖励。“中华老字号”最高奖励10万元、“山东老字号”最高奖励5万元、“济南老字号”最高奖励3万元。

  (四)家政服务项目

  1.家政服务培训项目。鼓励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认定或备案的我市家庭服务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家政人员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家庭服务培训。对在申报期内通过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合格,职业技能鉴定等级在中级以上的育婴员,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对家政服务培训机构予以补贴,每家培训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家政服务诚信建设项目。鼓励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服务卡,按照一人一证一码(二维码)可查询的要求,服务证标明服务员照片、姓名、上门证编号、服务单位、服务项目等基本信息,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服务对象可以查询其服务员身份信息、资质能力、服务经历、服务信用等相关评价信息。对申报期内入驻“济南市家政服务诚信管理平台”的企业,按照人证统一认证终端购置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扶持。

  (五)餐饮业质量提升项目

  根据市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1号),对申报期内获得五钻、四钻、三钻的国家钻级酒家和五叶、四叶、三叶的中国绿色饭店的企业,最高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委办公厅《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2018—2020年)》(济厅字〔2018〕14号)具体要求,我市是46个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城市之一,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在我市社区及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商超等)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且符合承办资格的企业,按照每台智能型自动回收机最高以奖代补2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扶持。

  (七)纳入批零住餐限上单位统计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销售额)提升扩规项目

  1.纳入限上单位统计项目。对申报期内新纳入单位,申报期内零售额增幅达超全市限上平均增幅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低于平均增幅给予最高不超过0.5万元奖励,增幅为零或负增长不予奖励。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销售额)提升扩规项目

  (1)批零单位:按照企业对全市申报期批零行业限上销售额和零售额增量贡献率计算排名,首先选取销售额贡献率前5名单位,然后选取零售额贡献率前10名单位(已在销售额贡献率前5名的单位不重复选取,如有重复,由后一名次递补),各奖励10万元。

  贡献率=单个单位销售(零售)额增量/全市限上批零行业销售(零售)额增量×100/100

  (2)住餐单位:按照企业对全市申报期住餐行业限上营业额和零售额增量贡献率计算排名,首先选取营业额贡献率前5名单位,然后选取零售额贡献率前5名单位(已在营业额贡献率前5名的单位不重复选取,如有重复,由后一名次递补),各奖励5万元。

  贡献率=单个单位营业(零售)额增量/全市限上住餐行业营业(零售)额增量×100/100

  (注:1.以上扶持项目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单个单位奖励资金不重复享受;2.以上项目的申报单位也可以是纳入国家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的我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个体工商户、产业活动单位。)

  (八)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项目及专业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为完成市长“菜篮子”工程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实现我市肉菜流通环节可追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济政办〔2011〕22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商务字〔2016〕68号)要求及相关规定,支持鼓励流通节点企业、业户完成信息录入、交易信息上传、设备管理等工作,对纳入全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大型批发市场、机械化定点屠宰厂、社区菜市场(便民肉菜店)、大中型超市、团体采购等重点流通节点企业和经营业户的有关日常运行费用予以适当扶持。(详见附件)

  同时,为保障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持续运行和发展,每年均需购买第三方专业维护管理服务,做好项目硬软件的维保、升级改造和相关的其他运行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采购协议实际确定的金额,支付给第三方专业服务商维护管理服务费。

  (九)特色商业街(街区)建设项目

  支持特色商业街区申报商务部、省商务厅开展的“高品位步行街”培育工作。被纳入到商务部、省商务厅“高品位步行街”培育名单的街区,对其在申报期内发生的规划策划、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景观形象提升等费用支出,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扶持。同一项目只扶持一年。

  (十)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鼓励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农村地区经营网点,重点对拥有20家连锁店以上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在乡镇驻地新建的直营店数量达到10个以上,单店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对每个店按照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十一)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支持市级重点大型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符合商务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其公共加工配送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中心、冷链物流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发生的建设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额20%的比例,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予以扶持。

  (十二)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推动项目

  1.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对在电子商务网络零售、网络化生活服务、支撑型电子商务服务等行业内产生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给予扶持:对新达到的营销产品网络交易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类企业、交易额在2亿元以上的运营平台企业、服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服务类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以前年度获得过该类项目扶持的,不重复扶持)。达到以上条件且交易额或服务收入增幅在3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

  2.打造互联网品牌孵化园区。对市政府新认定的推动我市“互联网+品牌”创建工作的孵化园区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已开展品牌培育和孵化的市政府认定的“互联网+品牌”创建孵化园区(基地),按照“新吸纳孵化企业”数量每个最高1万元、“孵化企业毕业”数量每个最高2万元给予扶持,每个园区(基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3.促进发展零售新业态。对于新引进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项目,在申报期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实体店年租金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对开展直播电商业务的企业,按照获得全国性直播平台挂牌(授权)的、专业直播间10个以上的、直播全品类成交额1亿元以上的、直播济南本地全品类成交额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4.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家和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对线上销售当地农产品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建立电商特色小镇,获得有关市级以上部门称号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十三)其他商贸流通业项目

  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点商贸流通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商务局负责完成的项目等,按程序申报、审核后,由市商务局集体研究提出扶持意见。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须在济南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申报项目须有相应合法手续。

  2. 对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官方诚信信息平台“黑名单”和纳入我市发布的有关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所有企业(单位),在影响期内不得享受政策扶持。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见附件5—附件17),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原件在核对无误后退还申报单位。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申报资料负有审核、监督责任。

  2.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等,扉页为申报总目录和索引,注明页码。

  3. 申报单位须指定专人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并留存好申报材料,以备相关部门日后检查审计。

  三、申报原则和程序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商贸流通单位公开征集,单位自愿申报,依规组织审核。

  (二)申报程序

  1.除市直部门承担的市级公共项目以外,其他申请资金的企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市商务局归口业务处室拥有项目申报条件最终解释权。

  2.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原始资料进行核对,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联合财政部门行文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报市财政局企业处(1份)和市商务局归口业务处室(2份,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2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供汇总的电子版。

  3.经市商务局归口业务处室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核对后,报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汇总。由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4.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市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对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定后,配合市商务局联合行文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期:凡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项目补助所属期间均为2018年的10月1日—2019年的8月31日。

  项目申报时间: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五、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1.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

  项目类别: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项目及专业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联系人:邹一鸣 联系电话:66602039

  E-mail:swjzxc@jn.shandong.cn

  2.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

  项目类别:特色商业街(街区)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联系人:刘明辉 联系电话:66602733

  E-mail:swjtxc@jn.shandong.cn

  3.市商务局(商贸发展处)

  项目类别:放心早餐工程、餐饮业质量提升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联系人:孙凤国 联系电话:66602037

  E-mail:swjsmc@jn.shandong.cn

  项目类别:便民肉菜工程、老字号工程、家政服务项目

  联系人:陈庚生 联系电话:66602026

  E-mail:swjsmc@jn.shandong.cn

  4.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项目类别:纳入批零住餐限上单位统计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销售额)提升扩规项目

  联系人:周正凡 联系电话:66602011

  E-mail:swjyxc@jn.shandong.cn

  5.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

  项目类别: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推动项目

  联系人:陈淑翠 联系电话:66602730

  E-mail:swjdsc@jn.shandong.cn

  6.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

  联系人:邢 军 联系电话:66602758

  E-mail:swjcsc@jn.shandong.cn

  7.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宁素娟 联系电话:66603813

  E-mail:jnnsj2011@163.com

  附件:1.济南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2.济南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docx

  3.济南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docx

  4.济南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验收合格报告.docx

  5.便民肉菜工程申报材料.docx

  6.放心早餐工程申报材料.docx

  7.老字号工程申报材料.docx

  8.家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docx

  9.餐饮业质量提升项目申报材料.docx

  10.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申报材料.docx

  11.纳入批零住餐限上单位统计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销售额)提升扩规项目申报材料.docx

  12.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项目及专业维护管理服务项目申报材料.docx

  13.特色商业街(街区)建设项目申报材料.docx

  14.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docx

  15.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材料.docx

  16.电子商务(互联网 )产业推动项目申报材料.docx

  17.其他商贸流通业项目申报材料.docx

 

  济南市商务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