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书春: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6:12:15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在日前召开的“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上表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息披露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据陆书春介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业务模式复杂、从业机构多元,按照机构治理的方式不好覆盖,所以这个标准体现了行为治理的理念,即从行为治理入手、穿透业务实质,通过从业机构披露产品实质、综合息费、客户服务、催收管理、信用报送等方面的信息,让消费者提前知悉服务机构、负担成本、产品细则、信用影响等内容,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
陆书春表示,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空间还很大,但技术和金融的融合创新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首先,信用信息的共享要加强,新领域存在征信覆盖的问题。目前信用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信用信息缺少相应的共享机制,借新还旧、拆东补西的现象催生了大量的共债群体。
其次,现在部分产品事前审核不严,同时缺乏资金保障手段,坏账率很高。有些机构为了覆盖成本使用高利率,甚至超过36%的红线。同时,这些机构发售产品时也存在信息不透明、息费不清等问题,造成消费者前期识别不清楚,后期也存在隐患。
再次,存在非法催收问题。目前在这方面我国还缺少相关立法。此外,个人隐私保护以及金融和技术的融合创新,也导致很多问题界限不清楚,解决难度大。
对于如何解决催收问题,陆书春说,未来针对催收问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出台相应标准,不断提升行业合法催收的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陆书春还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自律组织,去年9月9日上线了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是共享以黑名单为主的逾期情况相关信息。目前平台已有4000多万个记录,900多万个借款客户信息,将为提升从业机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