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我国将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这是党中央着眼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商务部高度重视进口博览会筹备工作,已在上海成立进口博览局,近期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筹备工作。根据商务部要求,为充分利用进口博览会这一开放型合作平台,积极动员近两年来国家进口贴息资金主要支持企业邀请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展览,支持我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会情况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5-10日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二)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三)合作单位
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工发组织等国际组织
(四)承办单位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五)展会布局
展会分为货物贸易展区和服务贸易展区两个板块。
货物贸易板块设智能及高端装备、消费电子及家电、服装服饰及日用消费品、汽车、食品及农产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等6个展区,总面积为18万平方米。
服务贸易板块设新兴技术、服务外包、创意设计、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等,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
(六)展位价格
光地300美元/平方米,标摊3000美元/9平方米。2018年1月31日前预定展位可享受8折优惠。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一)尽快建立组织架构。各市要高度重视领会进口博览会的举办意义,建立局领导牵头协调,专人负责招展招商的组织筹备架构,全力抓好本市招展招商的督促协调、进度跟踪、情况汇总工作,并于12月29日前将各市组织架构信息表(附件1)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二)积极抓好招展招商工作。一是各市督促进口贴息企业抓紧与外方高新技术合作伙伴沟通联系,全力做好招展工作;各企业要及时向国外高新技术合作伙伴广泛宣传,积极邀请其参展。二是积极动员属地企业参展,做好到会洽谈、采购、签约等各项筹备工作。
(三)定期报告进展情况。请各市定期汇总招展招商工作进展情况, 分别于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1月31日(展位优惠政策截止日)和6月30日(参展报名截止日)前,按照附件2、3要求报省商务厅(外贸处),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联 系 人:原丽丽、胡义质;
联系电话:0531-89013413、89013712;
传 真:0531-89013615,邮箱:yuanlili31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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