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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5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1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ecurity@cac.gov.cn。
    附件: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