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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 农村电商示范区申报优先贫困县

  5月22日,财政部、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近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各地申报,其中各省(区)申报对象为尚未支持的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优先考虑贫困县。

  通知指出,2018年,在全国培育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农村电子商务在农村产品上行,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便民服务等方面取得有效进展。示范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整体行政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左右,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包括三方面: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通知指出,各地综合考虑物流、网络、特色产业等因素,自主确定纳入示范范围的基本条件,组织县级政府在自愿基础上申报。各省(区)申报对象为尚未支持的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优先考虑贫困县。


(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