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将施行
发布时间:2017-09-27 11:06:18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投资仲裁规则》由正文和附件组成。其中,正文58条,就受案范围与管辖依据、受理机构与职责划分、规则适用、开始仲裁的启动程序、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员、审理方式、先期驳回等问题作出规定;附件包括《投资仲裁费用表》和《紧急仲裁员程序》,分别就仲裁案件收费方式及标准、紧急仲裁员程序的申请和受理等问题作出规定。《规则》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白,为我国企业提供解决与东道国投资争端的制度化保障,为营造我国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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