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税务厅厅长巴颂称新电商税最高上限税率为15%
发布时间:2017-07-05 10:53:06
泰国中华日报7月3日报道,泰国税务厅消息称,电商税草案最快将于本月内报审财长阿披萨批示,而之前最高上限税率则可能从5%提高至15%,即根据经营业务执行不同的税率。此外还就赋税减免做出了明确规定。
泰国税务厅厅长巴颂透露称,电商税草案已经完成,目前正执行听取民意阶段。如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可最快本月内通报财长阿披萨审议批示。他说,新电商税草案还就缴税做出了明确规定就是在泰国境内发生的线上买卖交易行为以及发生转账行为,甚至包括新金融科技支付通道发生的商务交易都需要缴纳电商税。
他说,新电商税还将发生交易的缴税主体不在泰国境内的情况做出了说明称,发生网上交易行为的主体不管其公司注册地是否在泰国境内都需要按照国内同行开征税。也就是说,在泰有业务往来的国内电商和国外电商都将适用于相同的新电商税。没有国内外之分,尽管其在泰国国内并没有成立法人有限公司等实体。
巴颂说,新电商税还就征税最高上限做出了调整,将原定5%的电商税上限额调高至15%。至于执行何种税率则需要根据业务类别而定,但最高开征税率为15%。此外,还明确规定了符合电商赋税减免条件的情况,比如跨境电商缴税发生重叠的情况将考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