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底价不能跌破“底线”
资料图 图源新华社
直播间的专属价或福利价没有最低,只有更低。一众主播们通过悬殊的纵向价差(与自己比)或横向价差(与其他商家比),营造一种真心为“家人们”好的让利大酬宾氛围,让很多消费者以为捡到了大便宜。而实际上,直播专属低价可能只是一种人为制造的假象,馅饼可能是陷阱,大便宜可能是大忽悠。消费者冲着低价激情下单后,很可能出现买到商品货不对板、价格不如宣传的那么便宜、产品质量不高等问题,买到麻烦,买到“后悔”。
尽管直播间的商品大都执行市场调节价,主播们及其背后的商家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也有打折的权利。但打折也有打折的规矩,比价也有比价的准则,低价也有低价的底线。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揆诸直播间,一些主播提供的所谓原价或严重注水,或临时加码,只是一个幌子,与商品的价值不符。以这样的原价为基准,为参照,给出砍到“脚脖子”的直播专属价,本质上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以这样的商品价格进行价差比较,用于彰显自身商品价格低,属于恶意竞争,也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当然,还有一些主播发布不实的样品展示信息,以低质低价商品冒充宣传品,或所销售的商品并不像宣传得那样比其他商家便宜,或销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则构成虚假宣传、质量违法等行为。
有法律规矩在,商家打折不能想怎么打就怎么打,直播间的底价不能跌破法律底线。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协应联合直播平台对直播间以虚构原价、比较价等方式制造直播专属价差和低价乱象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全面治理,进一步完善监管治理机制,明确直播间比价、打折促销的禁止情形,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多渠道收集、排查直播间价格欺诈问题的线索,让存有价格欺诈问题的主播或商家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诚信代价。同时,消费者也应对直播间的“脚脖子价”多一分警惕意识,多一分理性,切忌盲目冲动下单,而是应该多逛几个平台,多看几个直播间,多关注几个商品,货比三家,谨慎做出消费选择,并留存直播间的宣传信息、主播承诺等证据。如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行为,应及时通过投诉举报或起诉等手段维权,也向主播或商家传递反制监督的压力。(济南时报 作者: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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