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索赔”折射直播行业无序生态
“天价违约金”从何而来?从索赔方MCN公司的表述来看,这部分损失包含培养主播所花费的资源和未来可能的收益。然而在大学生主播看来,这更像是一种绑定和支配——逼迫其继续履约,或是要求签订更为苛刻的协议。
是什么让主播甘愿冒着风险也要违约?结合相关报道,原因大致可归为三类:一是约定本身不合理不公平,难以履行;二是平台及MCN机构有诸如欠薪等违约行为,难以追责;三是“跳槽”诱惑,在对方公司的帮助下主动解约。
时刻精神饱满、保持直播频率,对于有经验的大主播而言尚且有很大压力,更不必说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然而这样的合同却要一签多年,即便是身体不适也要求“补时”。人不是机器,总会有极限,当所有规定都指向利益最大化,劳动者的尊严也会随之丧失。由于签订的是主播与身为中介的MCN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而非正规的劳动合同,即便出现最为恶劣的情况,不仅上游平台无需担责,MCN公司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为轻微。看似是“灵活无约束”,实则存在管理和从属的关系,这样的协议真的合理么?
应该说,市场扩张期为畸形协议留下了空间。过去几年,各大直播平台之间开展“烧钱竞赛”,对主播这一“战略资源”竞争激烈,其间竞业协议、时长约定伴随着高额违约金,更像是用来买断主播的未来可能性。而对于许多渴望“一夜爆红”的新人主播而言,离开了平台的推流和公司的包装,单打独斗难以抗衡大势,加之平台承诺的高薪诱惑,也常会赌上自己的青春。平台要靠违约金对冲风险不假,我们也不能强求所有年轻人在面对机遇和风险时都能理性抉择。但若想用违约金将他们绑上战船或是竭泽而渔,自然要承受舆论的指责。
尊重契约,也要回归设置违约金的初衷。今年7月,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并对多家MCN机构点名批评。从源头出发管好用好新业态下的用工关系,确保权责对等,资源获取和工作强度匹配,方能逐步构建起稳定、有序、健康的网络直播业态。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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