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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11”的套路 消费者需理性应对

面对“双11”的套路 消费者需理性应对_零售_电商报

  “双11”即将来临,日前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规范2017年“双11”期间零售价格行为的提示公告》,对经营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各电商协会和连锁经营协会作出价格提示,要求不能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如采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购买。与此同时,省消费者协会也发布了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面对“双11”促销,提防消费陷阱。

  和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的比例一样,“双11”促销,坑恐怕也是十之八九。不过,显然人们总是勇于认错,难以悔改。段子对此有很形象的概括:虽然去年买的卫生纸还没有用完,但是没关系,去年买的电器都已经坏了呀。不论过去的网购多么不堪回首,只要你愿意,总

  会有理由支撑着你继续买买买。要问理由是什么?答,不是你占了便宜,而是你自以为自己占了便宜。

  怎么理解这句话呢?一来,要相信一个真理,“卖的总比买的精”。利润是商家的命,而他们是断然不会舍命陪君子的。二来,人人都有损失厌恶,而有收益偏好。比如商场卖一台洗衣机,在“送货上门加收服务费200元”和“把服务费加到总价中,然后宣称自提优惠200块”之间,商家肯定会选择后者的。其实,二者价格完全一样,只不过对消费者而言,前者表现为掏钱,是损失,而后者则是优惠,是收益。而很多的促销,玩的不过是同样的套路。

  当然,除了感慨商家“城会玩”之外,作为普罗大众的消费者也要自我反省,自己是不是“算盘打得太响了”。而根据这种心态,网友抽象出了一个当代数学猜想,又名“双11”自我麻痹猜想———只要把11月的工资都用于“双11”,假设商品五折,那么11月你就拥有了双薪。从报道来看,虽然对比往年今年的促销又花样翻新,电子优惠券、预付促销等不一而足,但本质上不过是鼻尖上的糖而已,你未必能吃得到。

  不可否认,“双11”确实会有一些商品变便宜了,比如去年某商城图书有满600元减300元的活动,我就用平时一半多一点的钱,买了价值600元左右的图书。不过,这也有点像平时大型超市里售卖的日用品,和其他地方一比对价格,确实便宜,问题在于,消费者往往不自觉地把这种印象扩充到非日用品上。但事实上,非日用品的价格一点不比其他地方便宜,甚至还要高出不少。

  该怎么对待“双11”?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按需购买。担心买贵了,买之前不妨到比价网站上对比一下历史价格。对于促销优惠,别以为照消协说的那样———活动页面截屏保存了就万事大吉了。虽然按照现行的政策,诸如聊天记录、网页截屏等数据可以视为打官司的证据,但它们在正式发挥功效之前,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证程序,比如说公证。这样的维权成本对于很多人来说恐怕都难以承受,所以,为了少一些麻烦,最好还是多一些算计,网友调侃“双11”算折扣堪比奥数,但是对于消费者而言,权衡自己是否需要一样产品应该不难。若能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理性购买,应该就能避开很多的消费陷阱,毕竟,“双11”的消费纠纷很多时候都是因为诱惑太多从而让人失去了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