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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电商已成国家纳税重要力量

    减税降费是当前国内经济大环境下的民心所向。从国家相关部门4月19日再次放出“减税大礼包”至今,减税降费如何释放市场活力?是否对小微企业进一步减税?这些问题成为全社会上下关注的重点话题。
    6月21日,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该项减税新政进行了解读,也再度引发各界关注。
    税收新政中,在第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推出减税举措,其中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此外,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解读,在这六大减税措施中,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这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国税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推出的一揽子减税政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含金量”高。希望纳税人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自身发展。具体而言,一是准确把握适用范围,确保对号入座。二是准确把握政策内涵,确保应享尽享。三是准确把握申报节点,确保享受及时。
    对小企业应该加税还是减税,此前一直存在争议,尤其是关于小微网店征税的争议一直未曾停歇。而随着国家明确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不少业内专家都表示,这一争议也应该尘埃落定了,“从长远来看,给小微电商‘减负’肯定是利大于弊。”
小微企业呼吁减税减负
    广东顺德小家电生产商李明说,虽然现在年销售额达到近2个亿,但因人工工资等生产成本逐年增加,各种税赋太重,企业的利润微乎其微。
    李明说,2009年他从广州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职位上离职,随后和哥哥在顺德大良租了一栋3层的小楼开始他的创业之路,通过几年的发展,去年上半年,兄弟俩从租用的小楼搬到了自己买地盖的大厂房里。“虽然表面上规模是扩大了,销售量似乎也还可以,但日子过得很艰难,而且是越来越难”,李明说,负担太重了,希望国家能考虑到实体经济目前的发展困难,进一步加大减税减负力量,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2016年,纳税超过1亿元的互联网女装品牌韩都衣舍,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提到刚开始创业时的经历。韩都衣舍副总经理胡近东表示,“每一步都要牵涉到资金和发展方向的风险,一旦做出错误的决定,比如生产了卖不出去的货,很可能就被压死了,过程太艰难了。现在一个品牌或一家企业成功了,大家看到的都是光鲜的一面,但走到今天无不是顶着多少风险、熬过多少不眠之夜、多少次战战兢兢做决策过来的。”2008年,韩都衣舍在一个车库上面盖了几间简易房,开始了创业历程。随着规模的增长,办公场所一次次地扩大,还要建仓库。每一次变化的背后,都是资金的大量投入。
    直到2013年左右,已经闯出些名气的韩都衣舍才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政策红利。当时济南高新区为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韩都衣舍入驻时,享受到了企业返税和高管个人所得税减免。2014年和2015年,平均每年享受到三四百万元的减免。胡近东认为,每一分钱对企业的帮助都很大,何况是几百万元,这些对“备货、品牌投放和员工培训”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企业最大的困难是融资难,靠自身的积累很难在短时间内升级换代。这是所有小微企业主的共识,“如果国家的减税政策能更多地惠及他们,节省出的成本可以用于扩大经营和创新,无疑是件好事。”
    电商已成国家纳税重要力量
    大小企业是否该一视同仁?以关乎“公平”的名义,舆论界有过诸多的争议,就在今年3月30日“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座谈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提到,小企业每天考虑的是生死存亡问题,如何让小企业活下去、活得好,才是国家税收杠杆调节真正应该考虑的地方。
    在国税部门的座谈会上,马云再次为减轻小微企业税负进行呼吁,他认为,大企业享受很多资源优势,理应是纳税主力;而小企业每天考虑的是生死存亡问题,如何让小企业活下去、活得好,是国家税收杠杆调节真正应该考虑的地方。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张斌表示,规模以上的电商或电商平台都有进行工商登记,也在正常纳税。外界提到线上线下不公平,集中在一些电商平台上的C2C,或者假借C2C名义的B2C,这些多表现为个人网店,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没有纳税。不过,这些C2C“个人”网店经营规模相当于个体工商户,或者中小型企业。
    张斌认为:目前社会上对电商征税的讨论存在误区。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电商平台本身已成为国家纳税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平台拉动海量税收的事实。对平台上的小企业征税加税的观点,不仅与国家一贯政策不符,也不利于放水养鱼拓宽税基、拉动就业。
    张斌说,许多人认为从事网上交易不用缴税。实际上我国现行税法并没有针对电商的特殊规定,电商交易只是交易方式的改变,无论在网上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均与线下传统交易适用相同的税法规定。电子商务一直适用现有税法,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电商平台已成为国家纳税重要力量。
以阿里巴巴为例,目前阿里巴巴经济体有超过1000万的卖家及近5亿活跃买家,直接创造了3000多万就业机会。2016年,阿里巴巴集团合计纳税238亿元,平均每个工作日纳税1个亿。同时,阿里平台带动上下游纳税超过2000亿元(尚不包括生态圈内合作伙伴所带来的税收增量)。
    在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平台上,随着品牌商家的发展壮大,正成长为带动纳税和就业的生力军。以天猫平台上的近百家拟上市商家为例,市场估值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这些商家也都在爆发式增长中,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意味着他们对社会贡献的比重逐渐增加,并逐步成长为社会经济的主体。
    张斌认为电商领域不存在巨额逃税现象,中国C2C交易平台中包含了大量的小微企业和兼职经营的个人。根据阿里巴巴的数据,如果按照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每月2万元的标准换算为年营业额24万元计算,94%的网商交易额达不到起征点。而剩余的6%中,还有大部分在线下有实体店并进行了税务登记,已就线上交易缴纳了税款的大型网店。因此,不存在巨额逃税现象。
    “社会各界在关注讨论电商税收问题时,应破除误区,以发展的眼光、战略的高度看待。应考虑电商平台在拉动消费、增加就业、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结合实际探讨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张斌说。
    而此次“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助力”,则体现出了扶持电商平台与小微企业的姿态。
    今年4月19日,国家决定推出进一步的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随着国家减税措施的出台,备受业界关注的小企业该加税还是该减税的争论,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