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刷单删差评?“网络水军们”小心被罚 200万
惩治刷单、网络水军、互联网平台恶意不兼容,将有法可依。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起施行、时隔24年后经过三次审议后通过。针对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哪些修订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刷单、炒信将被严惩
对于网购来说,评价就是口碑,是引导销量的重要因素。“双11”即将来临,一些爆款商品所谓的“好评如潮”也有不少水分。几元钱能买一条好评,一两千元能升一颗钻,刷单几乎成为一条暴利产业链。
针对这种情况,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说,这意味着,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成亮点
很多人遇到这样的烦恼:网上点击一个链接后,马上跳转到另外一个毫不相关的页面,甚至可能染上病毒;进入一个浏览器,必须要下载指定软件,不知不觉间电脑上装了一大堆类似软件,运行速度越来越慢。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十二条中,增加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列举了几种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包括,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杨红灿说,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一大亮点。
进一步界定商业贿赂等行为
如今,一些山寨品牌的商品外包装几乎以假乱真,借的是名牌效应,追求的是搭车冲销量,这种行为增加了消费者的辨识难度,也给正规商家增添了许多烦恼。 对此,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条文上规定得非常仔细,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姓名里面增加了笔名、译名、艺名等,作了非常具体的列举,同时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有关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涵盖范围更广泛。
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规制的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受交易相对方委托的单位和个人,还有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关于侵犯商业秘密,如果是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是另外一个企业的员工或前员工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再来使用也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基本法附件三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修正案(十)在刑法第299条中增加一款,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会议还表决通过,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特别行政区实施。这对香港而言具有突出的迫切性与重要性。近些年,香港发生了一些不尊重国旗、国歌的恶劣事件,诸如立法会议员在议事厅内倒插国旗和足球赛观众席上多次出现的“嘘国歌”等丑剧,引起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国人的极大愤慨。对公然侮辱国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为,必须依法加以惩处、予以遏止。
此次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及时完成相应本地立法,全面落实国歌法各项规定,确保国歌法在特别行政区得到切实执行。
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聘请具有中国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也被删去。
如何证明是否具备专业能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唐国平告诉记者,会计是门技术性较强的专业,要证明专业能力并不难,比如看相关人员是否拥有会计的职称证书,是否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否大学会计专业毕业或系统学习过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无需局限于某一种评价方式”。
他认为,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是简政放权的必然结果,意味着政府把会计人员聘用权利“还给”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和违规成本考虑,不仅不会在会计人员聘用管理上失去“抓手”,反而会更加慎重。
构建更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作为中国创新发展的一张名片,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难点。记者从4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悉,我国正在推动构建更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代表提出的91件议案中,多个议案涉及互联网金融领域,涵盖第三方支付、众筹、大数据应用等热门内容。其中,关于制定第三方支付法的议案,财经委建议先研究制定相关条例,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关于制定众筹法的议案,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互联网股权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制定大数据发展促进法的议案,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和试点探索,按照系统规划、急用先行、地方先试的思路,积极稳妥促进我国大数据法律法规建设。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