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每年将拿出不低于300万元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
发布时间:2022-05-09 15:13:33
5月9日消息,近日,湖北省黄石市印发《关于促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每年拿出不低于300万元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

《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全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市级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300万元安排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引导资金,引导培育期3年。一是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三级节点建设。对通过国家验收的、且稳定运营一年以上的末端共同配送站点,每个站点按照每年5000元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期2年。二是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对示范工程创建期和培育巩固期间购买的冷藏保温配送车辆,每台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三是支持新能源车辆参与城市配送。配送企业在创建期和培育巩固期间内购买的新能源配送车辆,按享受中央财政专项新能源车辆资金补贴后车价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去年8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印发通报,决定命名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为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另据了解,自2018年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四川省成都市积极打造“物流园区﹢共同配送中心﹢城乡末端配送公共站点”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围绕碳中和“先锋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物流车在物流领域的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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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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