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七大追溯体系 稀土等产品全程可追溯
发布时间:2017-10-24 13:57:41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业生产资料、畜禽饲养、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品与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全链条信息追溯体系与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形成,追溯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意见》提出,将全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阿胶糕、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追溯系统,纳入省级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中,选择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并纳入“食安山东”创建任务,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完善全省药品追溯体系,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上,《意见》明确,将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结合生产审批制度,将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内容电子化,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的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