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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文整治宽带接入价格欺诈、速率不达标等问题

6月19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宽带接入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重点整治业务宣传不规范、协议内容不完善、宽带接入速率不达标问题。

针对业务宣传不规范问题,工信部强调,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要求,在进行业务宣传时,做到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实行明码标价,标示醒目,价目齐全,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不得有以下行为:

——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如将光纤到楼宣传为光纤到户,将未完成全面光改的小区宣传为光纤全覆盖,夸大宽带接入速率,宽带产品名称与实际接入速率不符等。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如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收费等。

——隐瞒或模糊接入速率实现条件,如将共享带宽宣传为独享带宽,向用户隐瞒共享情形下的接入速率,含糊其辞或使用晦涩难懂的表述误导用户等。

工信部强调,本《通知》中,网络接入段配置有交换机或集线器设备的视为共享宽带,否则为独享宽带。

就协议内容不完善问题,工信部指出,企业要切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在与用户订立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时,要明确约定以下事项,并以显著的方式提醒用户注意:

——宽带上、下行速率。

——与宽带上下行速率对应的资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宽带接入实现方式,如光纤到楼(FTTB)、光纤到户(FTTH)、非对称数字用户线路(ADSL)等。

各企业要严格规范服务协议订立行为,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清晰,不得隐瞒或淡化限制条款,并按照与用户订立的协议提供服务。

对于宽带接入速率不达标问题,工信部强调,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要求,参照《宽带速率测试方法 固定宽带接入》(YD/T 2400-2012)规定的测速方法,确保有线接入速率的平均值达到签约速率的90%。要在服务承载能力范围内发展用户,确保用户宽带接入速率达标。

工信部明确,专项整治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