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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立法调研组赴沪征求意见

企业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

调研组考察企业运营情况

8月30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甘藏春,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戴东昌,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晓光带队的《快递暂行条例》立法调研组赴上海,就《快递暂行条例(草案)》与企业座谈并征求意见。甘藏春、戴东昌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赵晓光主持会议。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界对于《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逐一听取了中邮速递、顺丰、中通、申通、联合包裹、中外运-敦豪、优速、京东、阿里巴巴等企业代表的意见。代表们回顾了企业的发展历程,展望了美好未来,座谈会气氛热烈。大家对《快递暂行条例》充满期待,认为《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必将有力地推动快递业的高质量发展,呼吁条例尽快出台,再在发展中不断探索。与会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快递业按照国家邮政局党组提出的“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画大同心圆、构建生态圈”新思路不断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对于便利百姓生活、拉动经济增长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经过一系列征求意见与改进,条文越来越完善,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快递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又反映了行业管理部门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他们期盼条例草案相关制度设计尽快落地,以促进快递市场发展更良性、竞争更有序,推动快递业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甘藏春对快递业取得的发展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对快递业今后的发展寄予更大期望。他谈到,《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的制度设计立足行业实际,加大政策支持,顺应了依法治理的规律,得到了快递业实践者、参与者的充分肯定,我们非常理解大家对这部条例早出、快出、尽快落地的期盼。甘藏春强调,在《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研究拟订过程中,一个基本考虑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着力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处理好行业管理和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条例的立法宗旨以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为主线,明确了政府层面上如何引导快递企业发展的问题,明确了对行业的监管要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二是处理好企业责任和公共安全的关系。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三是处理好有序竞争与发展的关系。《快递暂行条例(草案)》顺应社会发展规律,关注和回应了行业发展的需求,既规范和促进快递业的发展,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快递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戴东昌认为,快递业发展迅猛,拉动了内需、带动了就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快递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引领、促进和规范。《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了认真修改,草案内容得到快递企业的赞成。这将是一部管用、实用、好用的行政法规,能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快递业的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赵晓光表示,《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先后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最近又一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立法工作的科学、民主。条例草案内容既反映了快递业多年来发展的成功经验,又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快递业发展的支持,力求最大限度地解决快递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快递业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立法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和吸纳大家提出的有益建议和意见,推动《快递暂行条例》尽快出台。

当天下午,立法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顺丰速运上海锦屏营业场所、中邮速递上海市国际速递分公司的分拣中心和跨境寄递申报营业厅,分别详细了解了企业发展状况、寄递安全措施、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情况。甘藏春和戴东昌对顺丰速运加大科技投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既着力抓企业发展、又狠抓寄递安全表示赞赏,对中邮速递在跨境寄递业务领域的重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并勉励其要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