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7项措施部署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发布时间:2017-08-18 14:13:42
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27项具体措施,部署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有关工作。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今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完善道路货运证照考核和车辆相关检验检测制度;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深化货运通关改革,今年内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加快制定和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
二是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物流发展的规划和用地支持;布局和完善一批国家级物流枢纽;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着力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提高铁路货运量占全国货运总量的比重,探索发展高铁快运物流,支持高铁、快递联动发展,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园区、大型制造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资合作,推动解决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推进物联网、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铁路物流服务中的应用;推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发展取得突破;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支持银行依法探索扩大与物流公司的电子化系统合作。
四是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开展仓储智能化试点示范;加强物流装载单元化建设;推进物流车辆标准化,年内完成60%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推广使用先进车型。
五是深化联动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对接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物流技术装备产业化,推广应用智能物流装备。鼓励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型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提升制造业物流管理水平。
六是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加强物流数据开放共享;推动物流活动信息化、数据化,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建立健全物流行业信用体系。
七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探索开展物流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选取部分省市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破除制约物流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