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总行澄清:未发书面通知要求禁用“无现金”字眼
发布时间:2017-08-11 12:32:01
8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总行近日对各分支行下发通知,要求纠正和引导蚂蚁金服无现金活动,央行武汉分行约谈蚂蚁金服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删掉“无现金”宣传字眼等三点要求。对此,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10日表示,从未对各分支行下发过这样的书面通知。据了解,央行武汉分行近期确实与蚂蚁金服进行沟通,并提出在宣传活动中删除“无现金”字眼,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报道称,近日,央行总行对各分支行下发通知称,最近一些地区推进的无现金支付方式,与蚂蚁金服等合作创建无现金城市等活动,其中的一些宣传主题和做法干扰了人民币流通,社会反响较大,对社会公众产生较大误解。央行要求各地抓紧行动,依法对不合适的提法、做法进行纠正和引导。7月底,央行武汉分行约谈蚂蚁金服相关负责人,告知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并明确提出删掉“无现金”宣传字眼等三点要求,包括在无现金城市周活动中去掉“无现金”字眼,撤掉所有含有“无现金”字眼的宣传标语,以及公开告知参与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尊重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对此,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10日向记者表示,从未对各分支行下发过这样的书面通知。同时,据了解央行武汉分行近期确已约谈蚂蚁金服,并对无现金活动提出意见。对于无现金活动,央行总行的态度是,对于市场推广行为不做干涉,但不应有不收现金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8月2日,央行武汉分行在其官方网站对拒收人民币等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释疑,并表示欢迎武汉地区任何个人和单位对拒收人民币等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此前一段时间,无现金支付推广过程中诸如商家“拒收现金”的讨论也再次引燃。上周,上证报援引接近央行人士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这一说法未得到官方证实,但引发了一场市场论战。
一位金融行业律师表示,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拒收实际上是挑战了法定货币的地位。“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对消费者也不公平,虽然年轻人对智能手机、移动支付很熟悉,但像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去馒头店买东西,没有手机支付,还不让人吃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与此同时,《条例》第二条规定,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不过,也有观点对无现金的进程表示看好。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孟添曾撰文称,无现金社会并不是消灭现金,而是将无现金作为主流支付方式,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二维码、NFC(近场支付)等各类支付工具的应用。
“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能够实现无现金社会,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已皆俱。”孟添认为,随着新技术不断发展,无现金社会是货币形态演变的必然趋势,“就好像铜钱替代贝壳,纸币替代银元,最终电子货币将替代纸币成为货币,是目前能够预知的最终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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