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差评师被告上法庭,阿里巴巴索赔1元钱
发布时间:2018-08-13 08:41:51
江西公务员邱某某为了兼职赚点小钱,在淘宝上充当了一名网络差评师。前段时间她刚刚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了缓刑,没想到近日又收到传票。这回原告是阿里巴巴,认为他们这些恶意差评师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破坏了电子商务营商环境。索赔金额很小,1元钱,但是要求在淘宝网主页向广大商家致歉。目前,江苏海门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被阿里巴巴列为被告的一共有3人。邱某某是中间环节。他们3人分工明确,由杜某挑选店铺和商品,然后将链接发给邱某某。
邱的“兼职”很简单,根据链接购买,收货,然后直接给差评,而后续另有杜某跟进。待商家联系邱某某后,她就将杜某的联系方式推给商家。此后,杜与商家讨价还价,要求商家要么“花钱消灾”、要么“我让更多的人来给你差评”。而每成功一单,邱某某都有几百到上千元的费用可以拿。后来邱某某还拉着弟媳张某某一起做。
“打1元官司并非为赔偿,而是警示差评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说,诉讼本身是提高违法成本的一种方式,对差评师而言,涉诉后要应诉本身就是一种成本和心理震慑。(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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